2016年3月27日 星期日

台灣神道每日一篇 三月二十八日


 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董事長 楊緒東醫師
2016-03-28

問:現代社會有人提倡墮胎合法化,此事是否合理?
答:有關政策問題不作評論,但是對於墮胎事,則加以說明。

人之出生由受胎而來,陰陽相合順氣成胎,於此時早有胎神主事。雖然從受胎至成形之三、四月中,元神未定,容易流產,亦更須加護,此時人工墮胎已犯殺生之罪;若是因為母體衰弱畸胎結成,因懷孕之故,有損母身生命,此時治療性之打胎「無罪」。

青年男女陰陽私通,暗珠即成,不可隨便傷胎,既是有孕,不妨生子避免多作孽。男人風流好色到處放種,自以為時尚,將有身家後報。諸女性不論於任何情況下墮胎,皆有胎靈相隨,或附在肩頭,或於兩手兩足;一旦運差,必覺酸痛之症候,補救之法無他,修心行善,正氣自然滋長,廣佈功德自有紅光保身,會有吉神來超渡胎魂,可免牽連;平時親近善德之人教化胎靈,重要的是少思節慾,預防勝於後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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